开云直播中心:各种夸大功效的“养老神器”瞄准老年人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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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全国老龄办2025年7月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3.1亿,占总人口的22%。庞大的老年人数量,让养老消费市场持续扩容,但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各类涉老产品的虚假宣传与消费陷阱层出不穷。
从直播间“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到宣称能“治疗癌症”的理疗仪,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有限、健康需求迫切、数字素养不足的特点,通过夸大功效等手段设局,不仅掏空了老年人的“养老钱”,更可能会引起一些老年人延误正规治疗,损害其身心健康。
今天,法治经纬版推出专题报道,聚焦涉老产品虚假宣传乱象,拆解不法分子从食品到用品、从线上到线下“精准围猎”的话术及套路,从而探寻治理路径,为筑牢老年人权益保护防线提供借鉴。敬请关注。
“我知道她一直在网上买东西,但是没有想到她买了这么多。”近日,广东的陈女士准备把母亲接回自家同住,在替母亲收拾物品时,卧室床底下塞得满满当当的商品礼盒令她大为震惊:保健仪器、“玉石”床垫、理疗手环……有的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甚至都未拆封,早已蒙上灰尘。
在其中,陈女士发现有一把某品牌“健康银梳”,功能简介处写道:“银梳子梳头,杀菌解痒且不痛。有安神健脑、使人思维敏捷、记忆力增强、缓解大脑衰老等独特的保健作用。”包装盒的右下角显示,统一零售价888元。
“这把梳子外观上与普通梳子并无二致,我试着用它梳头发,稍一用力还有刺痛感。母亲告诉我,当时在某直播间,听到主播大力宣传这把梳子对老年人头皮保健有‘奇效’,便花几百元下了单,但她平时也没有头痒的困扰,买后从未使用过。”陈女士说,她的母亲纯粹是被直播间里的宣传话术所吸引,才冲动消费。
陈女士还从母亲的床底下翻出一大堆磁石手串,据称“戴上能缓解疲劳,有安神功效”,但看起来非常廉价,像是被串起来的玻璃珠。
陈女士母亲的遭遇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有不少老年人为“功效”买单,在商家天花乱坠的宣传下,购买各种号称“包治百病”、实则“百无一用”的“养老神器”。
霍女士询问后得知,前段时间小区举办健康宣讲免费送塑料盆活动,内容主要是宣传某品牌净水器。“讲师”声称安装净水器后,出水可以直饮,且没有一点杂质,对健康有益,还有穿着白大褂的“专家”现场讲解净水器的功能和益处。最后,“讲师”声称现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不要钱领取一台,仅收取安装费用。
霍女士的父母兴高采烈地把净水器领回家,没多久就有人上门拆箱、安装、测试。谁知对方提出要收取安装费和滤芯费用共计3000余元。霍女士的父母当场付了款。
净水器的功效真的如宣传那般吗?霍女士不放心,便在网上购买了TDS水质检测笔,结果发现,检测笔上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达300多,和普通自来水的数值并没有显著差异。
霍女士随后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并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到商家,多番沟通后,商家才同意退货退款。
“这种专对于老年人的虚假宣传太多了,子女如果不在身边,很难及时制止。”霍女士无奈说道。
今年年初,广东患有肺癌的刘大爷在网络上刷到了一条“××专业委员会癌症康复中心”的广告,声称其自主研发的“红外理疗仪”能“清理癌细胞”,并附有多名“康复患者”事例。
刘大爷咨询后,客服发来一段看似专业的简介:“仪器采用德国进口技术,通过红外远渗透,10天可见癌细胞减少。晚期患者只要坚持使用也能恢复健康。”治病心切的刘大爷信以为线万元购买了这款仪器。
“我父亲每次使用时说身上有股热流涌动,感觉自己的病症得到了缓解,甚至认为去正规医院就医都没用仪器‘管用’。商家提供的专利证书,专利号根本查不到。我一旦质疑,不让他接着使用,他就情绪激动,拒绝去医院治疗。”刘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能把这款仪器当作“哄”父亲接受正规治疗的“安慰剂”。
浙江的李奶奶今年78岁,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平时独自生活,最大的困扰是腰椎疼痛和失眠。前不久,她在网络上刷到一条短视频,配文写着“××院士推荐磁疗床垫”,视频介绍称“床垫采用稀土磁石,能穿透经络,不仅能治腰椎病,还能改善睡眠”。
于是,李奶奶花费8800元购入了这款磁疗床垫,商家还赠送了号称价值1000元的磁疗护腰和护膝。女儿陈女士回家探望母亲时,发现她不像从前那样坚持外出锻炼,而是经常一人躺在床上。问明缘由后,陈女士仔细查看床垫,发现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书和相关认证标志。尽管陈女士劝说母亲,但母亲仍对床垫的治疗功效深信不疑。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得将床垫拆开,看到里面和普通床垫的填充物一样,李奶奶才幡然醒悟。
“根本找不到人退款,卖床垫的是个私人账号,已经销号了。希望母亲经过此事后能够擦亮双眼,不再轻信所谓的‘神器’。”陈女士叹了口气说道。
一桩桩事例背后,是一类针对老年人心理精心设计的营销套路。为何平时生活非常节俭的老年人,愿意花大价钱买这些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骗局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由于有心人士善于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渴望陪伴的心理弱点,套路层层递进、极具迷惑性;另一方面,部分老年人对网络信息辨别能力较弱,对“科技噱头”“权威背书”缺乏判断力,再加上子女有时难以全面兼顾,导致老年人容易被“洗脑”。
安徽郜女士母亲的经历,揭开了这类产品营销的通用套路——一场精心设计的“心理战”。
郜女士说,其母亲遇到的卖家深谙老年人心理,先以“免费福利”破冰:销售员常驻公园、社区等场所,不急于推销产品,而是耐心地陪老人们聊天拉家常,还定期赠送免费鸡蛋、水果和蔬菜等小物品。在获取信任后,卖家会主动打探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摸清他们都会存在的健康困扰,随后,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推销所谓的“神奇产品”,还搬出“××研究院专家研制”“太空实验产物”等“高大上”的概念,让老年人以为产品权威可靠。为了进一步打消顾虑,卖家还会安排“托儿”现身说法,称就是靠这款产品治愈了顽疾。等到老年人心动之际,再抛出“国家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晚买价格翻倍”的诱饵,催促老年人立刻下单。
“在这样一套轮番攻势下,母亲五六年间花光了近10万元的养老金,但她坚信是这一些产品让她身体健康情况保持得好。”郜女士十分无奈,“到底该怎么样才可以让老年人从这种虚假功效产品的漩涡中脱离?”
免费鸡蛋的传单递到手中,直播间里“贴心儿女”嘘寒问暖,“专家”口中的“神药”号称能根治顽疾——当这些场景在老年人的生活中频繁上演,一场针对“银发群体”的精准围猎已悄然展开。各类虚假宣传的“治病神药”“养老神器”层出不穷,不断吞噬着老年人的“养老钱”与安全感。
2025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在全国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是专项整治的重点。
涉老虚假宣传为何屡禁不止?相关乱象治理关键何在?《法治日报》记者正常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方斯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李大伟以及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食药环犯罪刑事部副主任李晓鹏。
记者:以保健品冒充药品、将普通食品包装成“神器”等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在民事层面,若商家将普通电子理疗仪宣传为“包治百病的神器”,或者夸大一般保健品的功效,构成了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请求撤销合同,主张三倍赔偿。若商家在保健品中加入非法添加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在行政违法层面,如果只是夸大宣传,未达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法商家进行处罚。例如,将普通食品宣传为有治疗功效即属于虚假宣传。
在刑事犯罪层面,虚构事实(如将廉价糖果谎称为救命神药),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涉嫌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李晓鹏:现行法律和法规对上述行为的定性已较为明确,但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对“利用老年人弱势地位”的情节未作加重处罚规定(如未区分普通消费者与老年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标准);二是新技术方法(如AI生成虚假宣传内容)的违法成本较低,现有罚款额度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可优先考虑在消费的人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法律中增加“针对老年人实施虚假宣传”的从重处罚条款(如提高罚款倍数至普通情形的1.5倍),并将技术平台的“帮助行为”(如放任AI虚假内容传播)纳入共同违法责任。
李大伟: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对一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小作坊、小公司,行政罚款、吊销执照的威慑力有限,违法来得到的远超可能面临的处罚。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立法不断通过提高惩罚性赔偿倍数、加重刑罚、强化连带责任来抬高违法成本。
技术升级、手段翻新,监管存在“时间差”。监管部门虽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进社区宣传,但不法分子紧跟技术趋势:从早年的地推、电话推销,转向直播间带货、短视频种草、AI虚拟主播讲课。法律和监管规则从制定到落地需要时间,而不法分子专挑监管盲区“钻空子”。
跨地域、跨平台的协同难度大。一些团伙采用“公司+工作室+个人工作群”结构,产品在线下会销、线上直播、私聊群中同时销售,资金通过多张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分流,给证据固定、资产追踪和追责带来难度。
方斯远:老年人受骗后,往往因面子问题或怕子女责怪而选择沉默,或者因为不了解如何保留电子证据(截屏、录音等),导致案件在法律上证据不足。只要受害者不报案,大量案件就无法浮出水面,让不法分子心存侥幸。
记者:目前一些人用“高科技”噱头推销产品,还有人借助AI技术,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较弱和对“权威信息”“情感关怀”的信任心理,AI仿播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认知偏差”,用AI虚拟人设套取情感信任,诱导“非理性消费”。应如何有效治理相关乱象,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方斯远:面对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AI情感欺诈等高科技手段行骗的趋势,单纯依靠“人防”已不足够,必须构建“技术+法律+社会”的立体治理体系。
立法与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技术红线”。一方面,强化AI标识义务,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必须强制要求在使用AI生成内容(虚拟主播、合成视频)时,显著标识“AI生成”字样。未履行标识义务导致老年人误认而遭受损失的,技术使用者和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用好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更加积极地针对此类侵害众多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解决老年人“不敢诉、不会诉”的难题。
网络平台也要压实“守门人”责任。第一,要强化事前审查与实时监控。平台不仅要审核商家资质,更要利用AI对抗AI。开发针对性的算法模型,识别专门针对老年用户群体的“高风险话术”和“异常交易行为”。第二,可优先考虑建立“银发保护模式”,探索通过算法识别出老年用户,对其浏览的医疗健康类直播、广告进行更严格的预先审核,并设置“冷静期”或“亲情大额支付预警”机制,如老年人进行异常大额转账或消费时,系统自动通知其关联的子女亲属进行二次确认。
社区与家庭需要构建“情感防火墙”。一方面,子女应努力弥补老年人的情感缺失;另一方面,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应着重关注独居老人,建立“高风险老人”档案,强化社区网格化治理,将反诈宣传融入社区医疗和养老服务中。
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治。建立保健品及直播带货的行业“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主播和商家实行行业禁入。
李晓鹏:涉老骗局不仅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更威胁社会诚信与家庭稳定。唯有通过“立法—监管—平台—教育”的全链条治理,方能织密老年人权益保护网,切实守护“养老钱”。
建议在消费的人权益保护法中增设“老年消费者特殊保护”条款,明确“利用情感诱导、虚构权威等方式针对老年人实施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及加重处罚规则;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细化“涉健康医疗类AI内容”的审核义务,要求提供者对生成的“专家解读”“政策说明”标注“AI生成”并附信息源自验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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